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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操作工交接班制

发布时间:2016-07-31 点击次数:次

绞车操作工交接班制

(1)交接双方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班。

(2)交班者必须将当班情况即存在问题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交班者能处理的问题,由交班者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3)必须将本岗位的设备、材料、工具、器材、备品、配件等交待清楚。

(4)交 接双方应该按照正常巡回检查路线和项目,共同进行一次实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入交接班记录之中,并向领导汇报,以求得到尽快处理。

(5)交接双方 应该共同操作绞车1次-2次,体验绞车运行情况,确认无误之后,方可正式交接班。

(6)接班者如果认为一些重要安全问题未交待清楚,可以拒绝接班,但是必 须报告单位领导裁决;接班人员也不得无故拒绝接班。

(7)交班不能交给无合格证或者酒后、精神不正常的人员,非当班绞车操作工交待情况可不接班。

(8)接 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离职守,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过同意之后并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9)双方认为交接清楚之后,应在交接班记 录上填写清楚,双方签字签名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