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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发布时间:2016-07-11 点击次数:次

1、防止人身触及、接近带电体。

(1)将电气设备的裸露导体安装在一定高度,(2)对导电部件裸露的高压电气设备无法用外壳封闭的,必须加以遮拦,同时在遮拦门上装设开关即停电的闭锁开关,(3)井下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件和电缆接头制作成封闭型,并在操作手柄与盖子之间设有机械闭锁装置,(4)严禁带电作业。

2、井下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装置的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设备的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地装置要灵敏、可靠。

4、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如停送电制度,两票三监制等。

5、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

6、加强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