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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柱工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6-07-27 点击次数:次
一、携带好当班生产工具。使用木料支护的工作面,带好斧子、岩斧等工具,使用摩擦金属顶支护的工作面,带齐岩斧、液压升柱器,拔柱器等工具,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时,带齐岩斧、注液枪、拔柱器等工具。
二、不论采面使用的是哪种支柱,工作面必须备齐一定数量的木料。
三、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抗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四、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使用摩擦或金属支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架设,初撑不得小于50KN,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架设所有支柱时,必须使用垫木。
五、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输送机关、机尾需要拆除附近支架时,必须先架设好临时支架。
六、采面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七、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采煤面过地质构造时,必须要有特种支护措施,如采用丛柱木垛、戗柱、贴邦柱等,过高空时必须接顶,遇底板松软或破碎时,必须穿鞋。
八、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支柱行距、株距符合要求,迎山角在3~5度,支柱行、排成直线。
九、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支护符合要求,加固长度不小于20m。
十、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十一、同一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