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在煤矿井下使用时的安全措施
发布时间:2019-08-07 点击次数:2699次
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加强电氧焊的安全管理,使井下电氧焊的使用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在使用时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措施:
1、现场准备两个8L干粉灭火器,由当班队长负责,在焊接时取下保险栓,喷嘴对准焊接点处,随时准备灭火工作。
2、在焊接前必须先将焊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是易燃物品必须全部运走。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现场。
3、 现场必须准备0.5m3灰砂,以备焊接时灭火用。
4、焊接前当班瓦检员 必须在现场先检查瓦斯,确保施工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在焊接过程中必须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5% 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施工负责人及监护人员要全程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6、施工人员严格落实井口井筒作业安全操作及防护,施工时必须保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7、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电焊工具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不完好、不安全要立即更换,不准用无安全防护的施工工具进行施工。
8、电、气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9、气割作业时,气割点的下方必须使用铁桶或铁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气割部位以及气割掉的废料必须及时洒水降温,以防高温物体灼伤人员。
10、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放在两个金属构件之间,严防发生挤伤人员事故。
11、在施工点上方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确保读数准确。
12、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佩戴好防护眼镜,以防刺伤眼睛和伤害皮肤。
13、火源要由现场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将火源用于非气割作业的其它作业,严禁人员玩耍火源,随意引燃。
14、气割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15、现场使用的措施必须贯彻学习,措施中涉及人员在贯彻学习记录上签字。
16、施工环节要有确认、签字,每项工作必须由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禁代替签字。
17、施工中,如现场负责人临时不在现场,则必须指定专人行使职责。
18、在施工过程中,当班跟班矿长、班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执行,严禁脱岗。
19、参与施工人员应是经过培训持电焊操作工证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作业前先认真学习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然后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签字进行施工。
20、由项目部派安检员到现场监督指挥工作、瓦检员监测施工区域瓦斯浓度。
21、由调度监控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监控,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施工撤离施工区域。
22、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齐全劳保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电焊手套、防护手套、护目眼镜、电焊面罩),带齐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施工工具(电焊工具一套)。
23、指派人员清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物,施工人员将电焊工具放到施工地点。
24、施工负责人做好人员分配:专人负责协助焊接;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专人负责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