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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9-10-19 点击次数:2201次

为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督促煤矿主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省将组织开展对煤矿主体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为期1个月,从10月20日到11月20日,采取主体企业自查自改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检查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省厅分五组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中煤平朔集团、山西中煤华晋能源公司和山西正华实业集团进行检查。以下是原文:

决战第四季度,全省开展煤矿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为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督促煤矿主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省组织开展了对煤矿主体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从本月20日开始到下个月20日,采取主体企业自查自改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检查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要求全覆盖检查主体企业,聚焦于检查煤矿上级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的履职情况、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情况和全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记分考核办法的宣贯落实情况,可随机抽查所属煤矿。

按照职责分工,省厅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分成5个组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中煤平朔集团、山西中煤华晋能源公司和山西正华实业集团进行检查,各市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其他所有主体企业进行检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深入发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对专项检查中问题较多较突出的煤矿主体企业要进行“回头看”再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10月15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部署视频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析研判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部署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四季度事故反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国庆期间煤矿实现安全“零死亡”。但形势稳中有忧、稳中有险,特别是四季度面临思想松懈麻痹、集中复工复产、利益驱动盲目生产、关闭小矿不坚决、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煤矿安全监管弱化等六个方面带来的重大风险,必须始终保持强烈的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把风险管控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面,严防“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对长期停工停产和事故矿井,必须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签字手续。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发现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实施兼并重组、整体托管、关闭退出等分类处置。要深化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严格对标对表落实,严防重特大灾害事故。要严格监管监察执法,综合采用通报、约谈、曝光、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印发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要求,推进煤矿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不得降低标准,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要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上,灾害严重煤矿要优先上,高危和繁重岗位要尽快上,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主持会议,在京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全体人员,涉煤中央企业总部分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煤矿企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黑龙江、湖南、贵州、新疆等省(自治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重点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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