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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遇险,如何实施人员救助?

发布时间:2019-10-31 点击次数:5251次

井下工作有一定的危险性,那么当井下发生危险时,应该如何对井下遇险人员救助呢?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井下遇险人员救助的相关知识吧!

对井下遇险人员救助:

1.矿调度或井、区调度接到井下遇险人员求助电话后,应告知遇险人员逃生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案,并按照通报程序向各级应急救援相关领导汇报灾情。
2.矿安全副矿长、或通风副总或总工程师应接到灾情报告后,根据井下火情,判断灾情级别及影响范围,下达井下人员疏散及应急救灾命令,向救护中心提出救助请求,并向矿长、矿务局通风处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其他领导汇报灾情。
3.井下工作人员,接到矿紧急疏散及救灾命令后,应互相转告,并迅速执行撤离及组织救灾的命令。
4.矿务局通风处、矿安全人员及领导根据灾情初步判断应急级别,如级别为全体应急,则立即通报矿调度及集团公司调度,矿调度及集团公司调度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领导,集团公司及矿应急组织全面启动; 如级别为现场应急,则矿应急组织全面启动,并寻求相关救援部门支援;如级别为预警,矿安全副矿长及通风副总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启动矿应急组织,并指挥救灾工作。
5.矿山救护队接到救灾请求,应自带救灾应急设备,以最快速度赶赴救灾现场,抢救遇险人员。
6.各级应急救援组织一经启动,各岗位人员立即行使应急救灾职责,制订遇险人员救助方案,并迅速实施救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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