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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产能置换怎么换?

发布时间:2017-01-06 点击次数:次

产能置换怎么换?

根据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建设煤矿产能减量置换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对需置换矿井及可置换矿井产能做了详细规定,各地也正在积极进行产能置换的申报审批,小编用两张图帮您看懂煤矿产能置换。

一、换给谁?

第一,违法在建矿要求一律停建停产,如果确需继续建设的,则将严格执行进行减量置换政策,不同条件下的置换比例分别为不小于120%、110%、105%、100%。

第二,合法在建矿鼓励停建或缓建:“十三五”不释放产能,如果不能停建缓建的,按不低于20%核减建设规模,如果也不能核减建设规模的,则必须进行产能置换,即关闭退出产能不低于建设产能的20%。

第三,新建煤矿2016年起的3年内原则停止核准,如因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确需新建且不违法擅自开工的,不同条件下的置换比例分别为110%、100%,其中第二类是考虑安置职工任务重、历史贡献大并依法缴纳社保的企业。

第四,对市场相对独立的边疆少数民族区:如不能满足国家规划的煤电、煤化工一体化项目的,可进行减量置换,置换比例按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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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置换产能从哪里来?

置换的关闭退出煤矿必须是合法在籍的生产建设煤矿。文件鼓励企业利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以外的煤矿用于置换,且这部分置换产能占总置换产能的比例不低于50%;也可以利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以内的煤矿产能进行置换,但要按一定比例折减,原则是越早退出则折算的比例越大,折算比例分别为实际退出产能的50%、40%、30%,同时职工安置也能相应的折算一定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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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怎么换?

案例一: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红树梁矿井2011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生产能力500万吨/年,但该矿属于不缓建停建不核减建设规模的建设矿井,按照有关规定需置换产能100万吨/年(500万吨/年×20%)。

产能置换:

1、该公司关闭退出6处矿井(2016年关闭退出的)的167万吨/年,可用于置换红树梁矿50万吨/年(167万吨/年×30%=50.1万吨/年)

2、公司汪庄矿产能42万吨/年,原计划2017年关闭退出,现已停产提前至2016年退出,需分流安置职工2942人,折算每万吨退出产能安置职工70人,比全国平均水平18人/万吨超出52人/万吨,可折算置换产能121万吨/年(52人/万吨×42万吨/年×0.0555万吨/人=121万吨/年),利用其中折算产能50万吨/年用于置换红树梁矿核减产能。

此置换方案已经河北发改委批准。

案例二:

庞庞塔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煤矿名单及有关情况


产能置换计算:

1、该公司关闭退出5处矿井(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关闭)的360万吨/年,可用于置换庞庞塔矿108万吨/年((30+60+90+120+60)×30%=108万吨/年);

2、方案外煤矿关退产能全部计算可置换庞庞塔矿300万吨/年;

3、6座生产矿井核减产能可置换592万吨/年((160+90+60+250+120+60)×80%=592万吨/年)

综上,该矿置换了产能共108万吨/年+300万吨/年+592万吨/年=1000万吨/年,庞庞塔属于违规建设矿井,但属于贡献大,责任重的煤矿,按照规定需置换1000*100%=1000万吨/年,所以此置换方案符合规定,已被国家发改委批准。

来源:丰矿煤炭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