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的分类及危害
发布时间:2019-08-09 点击次数:2878次
矿井火灾又叫矿内火灾或井下火灾。是指发生在煤矿井下巷道、工作面、硐室、采空区等地点的火灾。能够波及和威胁井下安全的地面火灾,也叫矿井火灾。矿井火灾一旦发生,轻则影响安全生产,重则烧毁煤炭资源和物资设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甚至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扩大灾害的程度和范围。
一、矿井火灾的分类
1.按引火热源分类
矿井火灾按引火热源的不同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原因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灾,又称外源火灾。引起外因火灾的火源有:明火、摩擦火、爆破火、点火等。
内因火灾主要指煤炭自身接触空气氧化发热,因热量积聚达到着火温度而形成的火灾。也叫自然火灾。
2.按可燃物分类
矿井火灾可燃物可分为煤炭自然火灾、坑木燃烧火灾、火药燃烧火灾、机电设备火灾、瓦斯燃烧火灾、油料燃烧火灾等。
3.按着火地点分类
矿井火灾按着火地点可分为井筒火灾、巷道火灾、采煤工作面火灾、硐室火灾、采空区火灾、煤柱火灾等。
二、矿井火灾的危害
(1)毁坏设备和资源。井下发生火灾时,温度常在1000℃以上,可烧毁昂贵的机电设备或使其被封闭在火区内。同时,自然火灾不但会烧掉大量的煤炭资源,而且使大量的煤炭资源被冻结,直接影响正常生产。
(2)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井下一旦发生火灾,煤炭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坑木、橡胶、聚氯乙烯制品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醇类、醛类以及其他复杂的有机化合物。烟气中带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一氧化碳,会使井下人员中毒或死亡。
(3)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井下火灾一方面可燃物发生干馏作用,放出爆炸性气体;另一方面为矿井的瓦斯、煤尘提供了引爆热源。
(4)引起矿井风流紊乱,危害井下人身安全。
(5)扑灭火灾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且扑灭火灾的人员生命难以保证;同时,火灾扑灭后的生产恢复仍需要很高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