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03 点击次数:2183次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 参加考核评级的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自燃发火矿井的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
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泵站,该类矿井必须先抽后采。
6、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条 检查评定内容:
1、通风系统; 2、局部通风; 3、瓦斯管理; 4、井下爆破管理;
5、通风安全监测监控; 6、瓦斯抽采; 7、防灭火; 8、通风设施;
9、综合防尘; 10、管理制度。
第四条 评定单位:
以自然井为评定基础,以矿为综合评定单位。
1、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平均分定级。
2、考核评及计分采用扣分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第五条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评分如下:
通风专业十大项,总分100分,各大项分值见附表。
1、一级: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
2、二级: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80分(不含80分)以上。
3、三级: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70分(不含70分)以上。
4、定级分=总分100减去扣分最多大项负分值(爆破项不参加计分)
5、在同一等级中,以10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
6、在检查期间内,凡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死亡1人,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扣5分,实得分输入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发生一次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取消当年评级资格。
第六条 考核分数及本专业系数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满分为100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安全管理七个专业总分为100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本通风专业分数为25分,系数为0.25.